宁波市鄞州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
强化行业规范 · 促进资源共享 · 服务社会民生
协会简介
宁波市鄞州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,是全区民营医疗机构的行业自律组织。截至2024年7月,协会拥有391家会员单位,涵盖口腔、中医、医美、西医等多个领域。
协会以"强化行业规范、促进资源共享、服务社会民生"为宗旨,通过政策培训、医疗废物管理、社区义诊等工作,搭建政府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桥梁,推动民营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组织架构
理事长单位
副理事长单位(9家)
理事单位(7家)
监事单位
会员制度
会员权利
- ✅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
- ✅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
- ✅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
- ✅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
会员义务
- 📌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
- 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
- 📌按规定交纳会费
- 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
- 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
核心工作
行业规范管理
医疗废物转运合作机构 469家
- 上门收集:372家
- 暂存点:19家
药品集中采购管理
行业自律自查
专业培训
医保政策解读培训
病历书写规范培训(特别针对中医机构)
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培训
防止药品诈骗专题讲座
社区服务
定期开展"义诊进社区"活动
服务内容:
- 量血压、测血糖
- 口腔健康检查
- 眼科疾病筛查
- 中医诊脉问询
年均服务众多社区,惠及广大市民
工作掠影

医疗政策培训

社区义诊活动

协会工作会议
自律承诺
我们郑重承诺:
1. 遵守法律法规
- •依法、合理使用医保基金
- •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
2. 规范内部管理
- •建立完善的医保使用管理制度
- •确保收费透明合规
3. 接受监督
- •配合医保部门监督检查
- •每季度开展自查自纠
4. 服务承诺
- •如实出具费用明细
- •准确上传医保数据
- •杜绝任何欺诈骗保行为
"自律是行业发展的基石"
——鄞州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
鄞州区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公约
第一条 为强化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,加强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、自我规范,规范医药服务行为,促进行业自律,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,结合本行业实际,制定本公约。
第二条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,依法、合理使用医保基金,并提供合格、安全、有效的医疗服务,保障人民健康。
第三条 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考核评价体系,涵盖组织机构、人员管理、制度管理等方面,对医疗服务、财务信息管理、收费与结算管理等事项作出规定。
第四条 认真落实医保政策,履行医保协议,配合医保部门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数据,并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的医保行为。改变经营地址、法人、机构名称应按时报备。
第五条 做好就诊患者医保身份核验、医保目录适用认定、记录和检查检验报告存档等工作,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明细,并及时准确的在医保信息系统上传相关数据。
第六条 不得留置参保人员医保就医凭证,不得重复收费、超标准收费、分解项目收费,不得以返还现金、折扣卡(券)及实物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购药,不得遮蔽店内监控摄像头或随意改变其位置及角度,更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或诱导、协助他人进行欺诈骗保。
第七条 杜绝其他违反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。
第八条 每季度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,并向鄞州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提交行业自律自查自纠情况报告,做到合理使用医保基金,保障基金安全。
第九条 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行业自律情况作为监督检查、年度考核、协议续签的重要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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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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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享受医疗废物转运等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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